“枫桥经验”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利器,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法宝。如何将矛盾纠纷消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了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
时代出题,实干作答。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把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作为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环节,作为实现诉源治理、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 零距离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判问题,方便人民群众。2021年4月,贺兰法院下辖的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荣获全区第一批“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称号。
拓宽服务平台 改进便民实招
在人民法庭内部设立规范的立案窗口、标准化数字化法庭、人民司法调解室、律师特邀调解室,全方位加强多元解纷工作。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升级改造人民法庭诉讼引导、立案受理、速裁快审等功能区域,在人民法庭就可以跨域立案。截至目前,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244件,在线立案率为6.19%,跨域立案4 件,避免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按照“五小法庭”标准,建有“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既给人民群众提供了温馨、周到、集成的诉讼服务场所,也为基层干警营造了栓心留人、宜居宜业的工作场所。墙体文化的加强,既展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要求,也记载了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的点滴做法。软硬件的提升,擦亮了“小法庭”品牌,开辟了新的解纷“前沿阵地”。
不同的乡镇有不同类型的矛盾。贺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龙提到“践行枫桥经验,必须符合审判规律,符合当地发展实际。”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推动下,贺兰法院在分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法庭布局体系,重塑4个人民法庭功能。将办公地点在县城城区附近,类型化案件多,具有专业审判条件的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定位为城市专业法庭,设立家事审判团队;将距离县城10公里以上,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以个案居多的另外3个法庭定位为乡镇法庭,就地化解矛盾,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城三乡”特色法庭运行模式,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凸显,司法指引作用得以强化。
完善对接机制 提高解纷水平
“扭住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一个堡垒一个堡垒去突破,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于萌芽、止于未诉,有效减少诉讼增量。”马龙院长对于完善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在人民法庭的应用是这样要求的。
贺兰法院将诉至法庭的适宜调解的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争议金额不大的纠纷,先行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调解,合力搭建起“一体化”运行的多元解纷平台。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撤诉、申请出具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的形式进行程序对接,调解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由专业法官严格审查把关,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适用司法确认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李瑞对此介绍道,“对于调解不成功的纠纷进行繁简分流至各审判团队,开展速裁快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我们还推行电子送达,探索以电话、微信方式促成调解,化解纠纷。”
在4个人民法庭,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组建的8个审判团队,牢牢抓住“繁简分流”的“牛鼻子”,就抓住了让审判者回归本位,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核心,不断盘活资源,成效十分显著。“这样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办更专业的事,办案能力提升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也上去了,老百姓对我们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暖泉人民法庭庭长张保生表示。

近年来,婚姻家庭类纠纷日益增多,而家事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2017年以来,贺兰法院主动对接县妇联、公安局、民政局、律师协会、司法局、宁夏大学等单位,在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成立贺兰县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简称家事调解中心)、婚姻家事心理援助站,由法官、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律师、大学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纠纷,初步探索形成了家事纠纷联调机制。家事案件立案前先分流至家事调解中心,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对有特殊需求,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群体提供心理咨询帮助,疏导、缓和当事人情绪。同时贺兰法院创新婚姻家事心理援助站职能,与贺兰县妇联、海南欧曼高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服务协议,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专业心理咨询师,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参与家事纠纷调处,消除婚姻中的对立情绪,努力打造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的“贺兰新思路”。自2020年7月至今,宁夏、北京、上海、海南、黑龙江等地方各领域的心理学教授和专家通过远程视频或面对面方式无偿援助了91个家庭,受援助的91个家庭中的成员通过心理疏导,平和的面对分家析产、子女抚养以及婚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推进无讼创建 化解润物无声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要落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咱们村这周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矛盾纠纷,需要我帮助化解和提供咨询的吗?”每周三是金贵人民法庭庭长李小强固定到金贵法庭“无讼村居”创建点——银河村“坐诊”的时间,他像往常一样走进村委会,向村干部询问村上的近况。在得知两天前村委会曾接访、调解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便当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张某与王某均系银河村村民,张某在银川市经营着一家瓷砖店。2014年,王某因装修房屋到张某店里购买8000元瓷砖,张某考虑到王某系同村村民且经济困难,遂先将瓷砖交付给王某使用,王某出具了欠条。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仅支付了3000元,剩余5000元至今未支付。法官将二人通知到村委会,与驻村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诉前调解结案,法庭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依靠社会力量,就地解决矛盾纠纷。贺兰法院充分发挥矛盾多元解纷机制中的引领作用,创新摸索出以党建为引领,以四个人民法庭为支点,法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1+4+3”乡村治理模式(1是1个党总支,4是4个人民法庭,3是法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
“无讼”创建齐治理。2019年9月以来,贺兰法院与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所在行政村(社区)的两委班子共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4个人民法庭辖区乡、镇、街道探索形成了一个乡镇1名法官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名驻村(社区)司法联络员协助调解,若干名乡村(社区)调解员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1+1+N”无讼村居创建机制。法官每周到“无讼村居”创建点及联络点,与村、镇调委会成员、驻村律师、司法联络员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2019年10月25日,首批4个“无讼村居”创建点及法官联络点在常信乡五渠村、洪广镇北庙村、金贵镇银河村、太阳城社区挂牌成立,2020年9月,第二批“无讼村居”创建点及法官联络点在常信乡四十里店村、立岗镇通义村、习岗镇习岗村挂牌成立。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4个人民法庭在“无讼村居”创建点接待群众305人次,就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17起。其中金贵镇银河村、常信乡四十里店村、立岗镇通义村在法院无诉讼案件,常信乡五渠村成功摘掉了信访“大户”的帽子,涉诉案件明显减少,乡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
“审务”工作全覆盖。2020年9月,为实现辖区“审务进基层、法官入乡村”全覆盖,贺兰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在辖区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8个审务工作站。4个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或人民陪审员每周固定1天时间到审务工作站工作,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辖区平安建设,进一步延伸了诉讼服务,助力乡村治理。
“以前,我们的工作就是审案,相对程序化一些。现在通过多元化联动,在情理与法理上更具人性化,也让老百姓更明白、更容易接受,矛盾也更容易化解,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立岗人民法庭庭长周新涛深有感触。
强化“三治”融合 助力乡村振兴
以“自治”为基促进解纷“零成本”。积极参与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工作,结对帮扶促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快速整顿转化。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欣荣村、广荣村、金贵怡馨家园、江南新村24户建档立卡户贫困居民进行帮扶,确保了党的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完成。积极创建“无讼村居”,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努力实现纠纷解决“零成本”。
以“法治”为本实现普法“零距离”。与银川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接,在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设立全区法院首个行政诉讼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帮助和解决贺兰县涉乡镇政府行政诉讼多的问题,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以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法律“六进”活动等为载体,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企业就地开庭28次,开展法律宣传48次,法治进校园活动16次,法治进机关8次、法庭开放日活动16次,指导当地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80次。

以“德治”为先倡导乡村“零诉讼”。利用法庭公告栏及各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及时更新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大力弘扬公序良俗。设立驻庭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和驻庭律师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协助法院做好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加大调解力度,调解时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充分运用传统道德、公序良俗、乡规民约等展开调解,努力实现村、社区诉讼案件、信访事项为零的目标。
“加”入干警的耐心,“减”去当事人的烦心,“乘”以法庭的用心,才能“除”去群众的不安心,换来老百姓的开心。这背后蕴含的是贺兰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与信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贺兰法院正加快改革步伐,在做好“加减乘除”的基础上,演算司法为民最大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