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财会监督工作任务
切实提升财会业务规范化水平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8月28日,贺兰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李宁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实施方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财会监督领域的进一步体现和深度实践,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财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贺兰法院财务工作应紧跟时代步伐,构建财务主责监督,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依责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引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等财务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基层法院各类业务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与上级部门纵向联动,财务监督与纪检监察、内控管理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财会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为跟进该文件的学习进度,8月30日,贺兰法院紧紧围绕《实施方案》中涉及的相关文件,组织开展闭卷测试,有效检验干警对财会监督知识的掌握情况,加深巩固,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同时,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大力宣传《实施方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推动《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落地见效。
贺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