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傍晚已过下班时间,准备外出执行的车辆从贺兰法院驶出 。
截至11月15日,收案6474件,结案4839件。2015年,是贺兰县人民法院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的一年,也是全院干警面临结案压力最大的一年。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从“严”上要求,向“实”处发力,全力打好年底收官之战。
“离2015年年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全院干警一定要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业务部门集中精力抓办案,案件一定要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综合行政部门要不断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贺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彤伟在传达全区法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说。
深挖队伍内部潜力,狠抓办案第一要务
民商事案件历来是法院工作的“重头戏”,今年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态势,为切实提高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自今年8月起,民一庭根据干警工作量和人员构成情况编设了民事案件送达小组,充分利用每天下午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开展送达工作,院内统筹协调抽调综合部门部分干警帮助民商事审判庭承担区外送达、保全等工作,以缓解人员不足的压力。在各部门的积极协调、充分配合下,切实提高了案件送达成功率并有效缩短案件审限,为如期结案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院党组充分调动全院审判力量,将综合部门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全部纳入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参与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并将民一庭部分简易案件分流至综合部门,要求他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负责办理部分民事案件,有效减轻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
在与时间赛跑的同时,案件质量也丝毫未放松。10月31日,全院干警均收到了审管办发出的第25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份通报不但指出了各庭室参评案件常规评查出的问题,同时写明了经济处罚结果,被处罚对象既有案件承办人也有书记员。在评查的445件案件中,有13名法官和书记员因庭审笔录中出现错别字、调解笔录中原被告记录顺序颠倒等原因被给予经济处罚,这是审管办依照新制定的《贺兰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不规范卷宗装订、参评归档工作予以经济处罚的通知》的要求,对在案件评查及审判流程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作出的。目的就在于明确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的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既要抓住案件效率也要保证案件质量。
“‘十一’国庆节后,全院所有干警每周六都正常上班,并减少办案以外的会议、出差、培训等工作,‘五加一,白加黑’地全力办理案件。但仅此还不够,看看系统的数据,每周结的案件永远超不过收的案件数,怎么能不打折扣的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开始让每个业务庭室主动报出自己本月的工作目标以及确保目标完成的合理意见建议,这样做了以后,我发现每个月每个庭室的结案率都在上升,而案件质量也未放松。”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纪银凤说。
借力诉前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贺兰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供用热力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婚姻家庭等案件,立案庭导诉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充分告知其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的效率高、零成本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利益。同时,选派四位调解业务精湛、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专攻供用热力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将此类纠纷全部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间、减轻群众诉累、强化社会效果。在法官和调解员们的共同努力下,共有357件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得以妥善解决,其中当庭履行了276件,履行率达77.31%。
专项执行狠下功夫,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为了下大力气提高案件执结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贺兰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2015年秋、冬季专项执行工作安排》,大力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案件范围主要是涉及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且生活困难的、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以及申请执行人为非公经济主体和金融机构追索借款的案件等五大类。干警们采取“五加一,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被执行人夜间、周末、过节在家等时间差,进行错时执行,同时,有效利用“点对点”、“总对总”查控系统定期定时循环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借助新闻媒体,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有效形成了“一次失信、寸步难行”的高压威慑惩治机制。
“好多‘老赖’白天找不到,我们就利用晚上和周六加班的时间去家里找他们,我就不信堵不到‘老赖’。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干警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一有执行线索,立即分组出动,全员配合,穷尽各种措施集中力量执结案件。”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肖健看着桌上一沓厚厚的执结卷宗坚定的说道。
自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有效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共执结案件305件,执结案件总标的额达7439.27万元,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庭奋勇争先,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
贺兰县人民法院四个人民法庭承担着全院45%的审判执行任务,金贵、立岗、暖泉三个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平均收案数在434件以上,而人员构成仅是一名庭长带一名助理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数更是屡创新高,成为全院受理案件数量增幅最大的庭室,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1620件,同比上升105.06%,结案1243件,同比上升121.17%。这个法庭共有10人,平均年龄是30岁,他们在80后庭长杨学生的带领下,克服困难,齐心协力,奋勇争先,用年轻干警的蓬勃朝气践行着“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
面对案件数量剧增、办案人员有限的现实状况,白天开庭审案、接访当事人,晚上加班写判决书、整理卷宗已经成为人民法庭法官和书记员们常态化的工作节奏。正如杨学生自己所说:“工作、加班虽然辛苦,但结案后能做到案结事了,特别有满足感和成就感,一直以来就这样夜以继日地‘痛并快乐着’!”
(苏蓓蓓、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