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黄了麦子、艳了荷花、响了蝉鸣、惊了回忆,不知不觉,到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已经两周。匆匆这两周,我从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到法院实习书记员,在民事审判第二庭,跟着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确实学到了不少。从理论到实践,这是一个质的变化。
我怀揣着自己的法官梦踏进贺兰县人民法院,犹记得当年王臻法官在《我的法官生涯百味》中的一段话,“我们每个人在当初选择法院的时候都应该是给了自己理由的,是自己清纯的理想主义也可以,是父母保守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没关系,做一个小法官的感悟都是要从头开始的,动机和初衷归零,那么从现在开始积累的经验和体味,才是我们将要留存在内心的东西”。匆匆两周,始终未忘记法律人的信念,正如王臻法官所说选择作为法官的理由不重要,重要的是真正融入法院工作后的精力和体会。
初来法院,作为书记员在民事审判第二庭适应着法院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跟随经验丰富的书记员下乡送达传票,学会了与当事人该如何交流;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制作报表、填写法律文书、完善材料、整理案卷、卷宗归档,从而完成案卷整理工作、两周的书记员的切身体会,本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工作精神,丰富了自己的法律实践,扎实了自己的法律理论。
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与信仰,不断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