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李某、史某、胡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某乙、王某丙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王某乙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某丙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甲与被告人王某乙系同胞兄弟,被告人王某甲与被告人李某、胡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人史某与被告人王某乙系翁婿关系。2018年1月,被告人王某甲纠集被告人王某乙、史某、胡某等人多次在贺兰县城开设赌场,被告人王某乙还伙同他人实施强奸、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本案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质证意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本案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后,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