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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法院首起涉恶案件开庭,8名被告人涉嫌5项罪名

 

2019122,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邵某某等8人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危险驾驶罪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邵某某等8人为牟取不当利益,在贺兰县利民西路、美洁巷等地多次采取滋扰、纠缠、恐吓等手段滋事生非、无故闹事,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被告人王某甲还伙同吴某甲、包某,被告人徐某某、樊某某、吴某乙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王某甲等人还对他人进行人身控制,暴力讨债。被告人邵某某以收取“保护费”为由,索取经营者钱财,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该团伙先后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多达9起,涉嫌5罪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围绕具体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干警、新闻媒体、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共计80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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