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人找物难与财产处置变现难是法院“执行难”的两大顽疾。随着“互联网+政务”的不断发展,网络司法拍卖在贺兰县法院全面推开,已成为将“老赖”财产变现的重要途径之一,有效解决了财产处置变现难题。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多数金融活动都通过网络渠道开展,这也对新时期司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利用网络,驾驭网络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贺兰县法院不断在具体办案中进行摸索和创新。自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规定》从2017年1月1号正式实施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由此探索新方法,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变现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质效,全力破解“执行难”。
2017年6月,贺兰县法院正式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开始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处置涉案财产。与传统的司法拍卖相比,网拍只有两次拍卖机会,改变以往买受人坐等第三次降价的心理,提高了拍卖财产一次成交率,降低悔拍的可能性,有效缩短拍卖周期,有效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为当事人节省了司法成本。在处理某银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某名下位于贺兰县西街生资公司房产一案中,贺兰县法院对该房产予以评估并采取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拍卖,最终以评估价2倍多的价格拍卖成交,溢价率高达132%。
截止目前,贺兰县法院共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拍卖标的物46件,成交20件,成交额517.17万元,标的物成交率高达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