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行动迅速出击 离婚财产纠纷顺利执结
8月14日早晨6时20分,贺兰县人民法院第34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执行一组法官在距离最近的贺兰县安鑫花园小区,找到了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王某,他成为当日“凌晨”行动被带回的第1人。
原来,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是夫妻关系,婚前,郭某于2006年贷款购买贺兰县安鑫花园住房一套,现贷款已偿还完毕,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郭某名下。后经法院调解,郭某与王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王某分得贺兰县安鑫花园住房一套,但需支付郭某房屋分割款55900元。后该案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王某到庭履行义务,但王某每次均称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让法院想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因王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义务,且白天在宁东上班,执行法官多次寻找王某未果,贺兰县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为“凌晨”行动攻坚范围,确定王某为重点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将王某带回法院后,申请执行人郭某也赶到法院,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从一开始声称拒不履行义务的强硬态度到愿意和郭某进行和解,并当场向法官和郭某诚恳道歉,后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析理,王某、郭某两人达成了和解,郭某遂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案的执行,王某和郭某的僵硬关系也得到了缓解。至此,一起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案件顺利执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