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在重阳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贺兰县人民法院德胜法庭家事审判团队法官一行3人开展了一次特别的案件回访工作,回访了一起涉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并向他送上了节日的慰问和祝福。
原来,被回访的案件当事人是一起瞻养纠纷案件的原告李大爷,他育有三个子女,仅有一个孩子平时生活上会给予一定的照料,另外2名子女均未尽到赡养义务。李大爷家在农村,生活本不宽裕,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长大,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女的能赡养老人,过上平静的日子,安度晚年,却不想子女对他不理不问,生病后,医疗费也没有着落。在他多次与子女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将三个子女诉到了法院。贺兰县法院德胜法庭受理此案后,家事审判团队法官详细地了解了案件情况,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李大爷和三个子女之间的纠纷,但因其中一个子女拒绝到庭参加诉讼,调解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最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由三个子女每人每月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原告因病产生医疗费用也由三子女平均承担,履行对原告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案件审结后,主审法官始终惦记着李大爷的生活状况,担心子女不能积极履行义务。
回访当天,一大早田法官就和另外2名干警赶到了位于灵武市的一处工地,找到了李大爷,主审法官详细询问了案件审结后其子女的表现和老人生活、身体健康状况,叮嘱老人注意饮食保暖、积极锻炼身体,并再次详细告知了如果其子女不积极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应该如何寻求法院保障其权益。李大爷高兴地握着田法官的手说“真想不到,你们还惦记着我。自从法院判决以后,老二和老三都积极地给我钱,我身上的这身新衣服就是儿子给买的,我现在身体还好,能自己挣点,也不想太拖累子女,多谢你们的关心”。
今年以来,贺兰法院着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探索建立专业审判同多元化解并进的双驱动家事纠纷调处机制,研究制定了《家事审判工作暂行办法》,注重发挥司法引导家风建设的作用,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定期组织法官或法官助理根据案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案后跟踪,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