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法院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
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确保重大敏感案(事)件得到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应对和处理,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息报送责任。贺兰法院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准确把握工作时机,细化、优化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处置工作依法、及时、审慎,对出现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切实做好紧急信息和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报送范围,畅通报送渠道。贺兰法院严格限定报送范围,对确定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处置应对的紧急情况和具有敏感因素或引起广泛争议,社会关注度高,已经或者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性、倾向性情况等信息为报送的重点内容,建立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发现的紧急信息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能够及时上报。
三是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风险评估工作。贺兰法院要求直接承办或参与紧急事件处置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立案、审判、执行及新闻宣传部门具体负责从日常工作中梳理线索,对所办案件经过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后认为可能成为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制定相应工作预案,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送至本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议。
四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信息报送时限。指定专门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在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情况紧急的信息要先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情况;随后上报材料要经过领导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传真方式上报。重大敏感案(事)件则由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为重大敏感案(事)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保密要求及时报送县委和上级法院。同时,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及原因后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压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