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法院年轻法官庭审走进大学校园
“感谢贺兰法院法官给我院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堂规范、严谨、生动的庭审案例教学,庭审活动的严格和透明使我们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新的更深刻的认识……”这是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朱爱农主任在5月8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庭审走进大学校园”活动中与法官们进行座谈时所说的话。
5月8日下午,贺兰法院在宁夏大学A区文科大楼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郭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政法学院全体师生300余人旁听了庭审,贺兰法院全体书记员现场进行了庭审录入考核。庭审中,原、被告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审判长作庭审小结等环节吸引了师生们关注的目光。年轻法官自信的耀人风采、执庭法警严整的警容风纪、书记员们饱满的精神状态也给师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由三位年轻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依照法律规定,当庭裁定驳回了原告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庭审观摩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师生们认真填写了评分意见表,对庭审过程中法官、书记员和法警的表现进行了赋分。合议庭组成人员、贺兰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政法学院全体教职人员进行了座谈,就本次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探讨。年轻法官们认真听取记录了教师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纷纷表示将认真加以改正,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驾驭庭审、组织当事人举证的能力。贺兰法院审监庭庭长戴军说道:“作为一位从事审判工作25年的老法官,第一次带领年轻法官来到大学校园开庭审理案件,感谢宁夏大学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平台和场所,可以向政法学院的师生们展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感谢老师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我们年轻法官的成长意义重大,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年轻法官的培养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年轻法官的司法能力。”
年轻法官张涵潇说,此次庭审走进大学校园活动,使我们年轻法官们得到了实战锻炼,法学理论知识得到了提高,同时,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师生们也感受到了真正庭审的氛围,原本停留在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变成了生动的实践教学,达到了年轻法官们与法学院师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互补充、互为促进的活动预期目标。